1948年 2月15日,中共发出《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》的党内指示。
“不要性急”,要“先组织贫农团”,“再组织农民协会”;“不要全面动手”;要“取得经验,逐步推广”;“反革命分子必须镇压,但严禁乱杀”。
工作步骤分为两个阶段:一是打击地主,中立富农;二是平分土地,对待富农应有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