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0年3月9日,中共中央发出《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》。1958年大跃进以来,全国各省(区、市)先后试办了城市人民公社。因此,中央文件要求对此进行组织经验和推广。城市人民公社以组织生产为中心内容,同时组织各种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和服务事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