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9年6月5日,财政部长宋子文偕中央造币厂厂长郭标赴广东整理财政。大体确定除盐税、烟、酒、印花、海关已划入国税外,更将禁烟、厘金、沙田、爆品等项税收一并划入,军费亦须切实核减,6月份在军事时期仍需450万元外,以后每月缩减至300万元。